“免检制度把政府机关带进了一个处境两难的境地。”曾为了反对“名牌免检制”而设立讼诉热线的北京律师张显峰接受采访时表示,质监局如果对名牌免检产品进行检查,那么按规定,这种检查本身将是违法的,可能被起诉。如果不检查,那么免检就充当了企业的“免死牌”。这种制度是自相矛盾的,也是极不严肃的。
国家免检实际上是在以政府信誉向消费者担保推荐,让人们放心挑选。这种担保下的产品一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政府信誉将招致难以挽回的损失。在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尚未确立,市场道德和企业诚信还很脆弱的情况下,政府期望通过“免检”把保证产品质量的希望寄托于企业自身,却忽略了企业作为资本经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失误。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市场自身优胜劣汰的功能,一种产品的好坏与一个企业的成败,最终还是要交由市场决定。政府只要履行好职责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证产品质量监管的有效性便足够了。在国外,政府从不干预企业产品如何创建品牌,只有当产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政府才会出面对企业进行处理。
市场是名牌的唯一东家
所谓名牌,就是同类产品中市场认知度较高的品牌。名牌产品以其质量优良、稳定,或者具备某些方面的特征而被消费者所认可,是市场长期选择的结果。
“市场认知度”是评定一个品牌是否是名牌的唯一标准。既然是市场赋予的权力,行政机关怎么能用统一的标准去评定?
政府负有制止假冒名牌、保护名牌商标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职责,而没有认定名牌、授予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权力。
如果被评定为名牌的产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政府的公信力遭到质疑,同时,其市场消费信心的损失必然无法挽回。
尽管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用在摄像机前喝中国牛奶的实际行动表达对中国产品放心的坚定信念,但仍改变不了超市里奶制品冷柜前的冷冷清清。消费者的信任已到拐点,即使最知名的品牌也难能避免被抛弃的命运。
据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从未评定什么“法国名牌”、“美国名牌”、“意大利名牌”,甚至这些称呼也“仅限中国地区”。而在外国人眼中,“Louis Vuitton”、“Chanel”等品牌值得称道的首先是质量和信誉。
可见,名牌产品都不可能是政府“评”出来的,而是企业在市场中拼杀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