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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建首个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本刊记者 石薇
中国,在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成功实践后,再次做出令世人瞩目的重大决定:实行农村土地流转改革。
然而,改革推出不到一个月,垂涎于这块肥肉的各路高手便粉墨登场,以土地流转为名大量侵占农田的丑陋事件频频亮相。
别让权力与资本,合谋绑架农民意愿
江苏省淮安市基层政府以建设生态商务旅游为名强占农民土地5000多亩。
只拿到一纸公路批文的商业开发公司,因为有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强占5000亩土地、恣意改变农地的农业用途便变得畅通无阻,在“不得改变农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的政策下,1100户农民无奈拆迁,本应长出麦子的土地却只能长出钢筋水泥。
“土地流转”一词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后被各路媒体高频使用,事实上,它更是由实践呼唤而出的制度。
2001年,广东省农地流转面积达到25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7.93%。这反映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要求进行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需求。
尽管是实践呼唤而出的制度,但在实践探索中也会出现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基层组织截留、挪用土地流转收益;随意变更甚至撤销农户的承包合同,集中土地搞对外招商,强迫承包农户集中流转;借农村土地流转,绕过国家有关法规,大量占用耕地,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具体方式包括:未批先用、少批多占、以租代征、强行征地、补偿偏低、拖欠补偿等)。只要少数人的内在利益机制不变,各级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变,淮安的事件很难避免。
最近30年,土地已成为地方政府创收的重要来源,因为中国并不存在土地市场化定价,所以地方政府在土地流转中享有过多的裁量权,致使在土地流转中存在变相的政府定价行为。地方政府低价从农村征用土地,农民最高也只能获得相当于征用前农地年产值30倍的补偿,之后再高价将使用权出让给企业,从中获取巨额土地极差收益,并以此撬动了城市的发展。
土地流转政策的执行离不开各级地方政府,然而落实这项政策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GDP指标和经营城市的绩效冲动很可能形成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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