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王琳
深圳房价曾是全国房价的领头羊,现如今,又成了领衔房价持续走跌的模范。
许多购房者发现他们投资的房子正在大幅缩水,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甚至超过了房子的现价,手中的房子已经成为负资产。一些房主无奈选择了“断供”,而银行也在这场“破茧成蝶”的游戏后蜕变成为“富有”的房东。这时,人们不免和美国的次贷危机联系起来:同样是房地产泡沫开始破灭,同样出现的“断供”潮,“深圳次贷”能否成为美国第二?其症候能否波及全国呢?
银行变房东的经济杠杆
深圳今年6月份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均价1.1万元,比去年10月份的高峰下跌36%。新开盘的英郡年华三期楼盘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了40%,同时6888的新房不仅赠送精装修,赠送全套家电,还有一系列更优惠的待遇。
今天的深圳,一手房和二手房市场,成交量都大幅缩水,价格无可遏制地逐波下行,至今也没有出现任何反弹的迹象。
在房地产市场“严寒的冬天”,一些房产投资者不得不选择把房子扔给银行,因为他们再也没有偿还房贷的能力了。于是“断供”这个新鲜的词语,开始充斥各个媒体的版面。
面对“断供潮”,银行如热锅上的蚂蚁。对“断供”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最终搬出律师团“依法治人”。
从法律上讲,选择“断供”,就属于主动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银行会冻结其房产,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即使这样,仍然要求你归还房贷,财产风险之外还面临着诉讼风险。按照银行的规定,房贷属于“利滚利”性质,这个月还不清,会把因此产生的利息加到下个月,直到你全部还完为止。房贷和违约金加在一起的债务,“断供”者将背负一生。
银行同时警告“断供”者,他将面临长期的信用问题。放弃归还贷款,在个人信用方面,是一个严重的污点,今后消费和贷款都将会受到种种制约。
在“房贷+违约金+信用不良”的重压之下,购房者依然前仆后继,成堆“触雷”,毅然“断供”,是购房者“知法犯法”?还是他们头脑发热算不清这笔账?
房价跌幅超过了40℅,购房者所欠银行的房贷款甚至超过了房子现在能卖出的市场价,房子成为负资产,孰轻孰重大家自然心知肚明。
银行向房东转化的经济杠杆:
“房贷+违约金+信用不良”的重量远低于“跌幅超过了40℅”的房价。当初高价买进的房产,如今拦腰折断,购房者无奈只能“割肉”断供,银行则摇身蜕变成了“房东”。